當我們於生活中,感受到痛苦時,應先做這樣的覺知“此是苦”,然後“應知此是苦”,即應該審察“此苦”,最後,“證知此是苦”,就是對這個“此苦”的瞭解,以上是四聖諦中第一聖諦的“行”相。
在內觀禪修的過程中,向“苦”,看著“苦”,承認“苦”,認清各種形式的苦,可以使我們反觀那些會讓我們內心生起傲慢和憤怒的事。到底是別人的過錯?還是我們自討苦吃?於是我們開始了解自己與週遭他人的互動中,之所以會有問題的原因所在。
當法友們有了“正念”,自然會願意承認生命的全部,無論是興奮或無聊,喜悅或悲傷,活潑或了無生趣,希望或失望,誕生或死亡……,在實修者的內心中是真心誠意的接受生命的全部,而非只是接納快樂而壓抑不快樂。……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