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理龍門心法第九─定慧等持篇-4 部份內容




◎問:「什麼叫自皈依?怎樣才能在生活中有定功?」




師教示:「自皈依就是皈依自己的善根,與自己的良知、良能(良心)。」




「找到正法,並將正法落實在生活中,別被外界的誘惑所引誘,最後再回來,別排斥任何與你有緣的人。佛陀的慈悲與善行,是最值得我們所學習與效法的,因為他的無私才能讓我們有學習的機會。」




「人做了什麼選擇,就得面對什麼樣的責任?這是固定的。這當中沒有對錯;對錯的生起,來自於內心起了想逃避面對責任的心,欲令如是、欲令不如是(台語),想好與不好,才會落入渴愛中,去選擇我要…、或我不要…,繼而生起了種種憂悲苦惱;所以人只要陷入想要…,就會跌入種種的憂悲苦惱裡。」




真正的定就是在一切的所遇緣當中,保持正知、正見,在時間自然的運轉中,清楚覺知自己心念變化的過程(二六時中清醒的覺知)再運用根本智慧,將不善的部份去做適度的斷除。對於一切的矛盾與對立,用圓融的態度去化解與包容一切,內心裡會關心一切,但心不會被所關心的事給拖走,會善思維而非用情緒去判別事情,自不會落入妄想、分別裡。這才能說在生活中有定功。」




「什麼叫“思維呢?就是隨時保持正確(清楚、明覺)的覺知。能這樣做自能得七寶(七覺支),這時回來說三皈依,自有不同的體會。




 
皈依佛─自知自己是佛子。(非僅是佛弟子)




皈依法─自能離二元對立,兩足中尊。




皈依僧─僧→“眾中尊”之意。皈依僧也是能過著僧團所謹守“六和敬”的生活,並非是要出家,而是能與一切人結善緣,深知每個人都學好了,只有自己是凡夫;要知道真正的僧人在街頭巷尾,在己身旁,自己只不過是效法經典去學習的平常人。」




「自問生活和諧否?與人相處和諧否?別人見你開心否?時時自我檢討,真認識自己才能真認識別人,才能接受眾人的指正,以發現己過為法喜,而不是惱羞成怒想記仇或報復。要得七覺支中的擇法覺支前,定要先“觀法無我”,觀法無我非無自我,是要與人好相處而不與人起對立,別看不起執迷不悟與愚癡的人,只要他們願意定能翻轉過來的,要能“怨親平等”去實行佛陀的正法。」




「修行是一輩子的事,盡行壽做就是了,由定而生慧,只有自己的實修實證,才能解開如來(放出去的與回來的都一樣,一如往常,無來無去無代誌)真實義。」




「自皈依自己的善根與良心,隨時以四正勤(已生惡令斷、未生惡令止、已生善令長、未生善令生)警惕在心,要找魔()對修,而不是找佛求保佑,才能回來改正自己的錯誤;自依止、法依止那麼解決問題的能力就有了。」
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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